第一章、总则
为全面贯彻执行教育部实施阳光工程,保证我校2024年单独招生录取工作有序进行,规范招生行为,维护广大考生合法权益,根据教育部、河南省教育厅、河南省教育考试院等部门相关招生工作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章程。
学校招生工作贯彻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学校招生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考生、新闻媒体和社会各界监督。
第二章、学校概况
第一条 学校全称:河南女子职业学院
第二条 国标代码:14711 省级代码:6353
第三条 学校简介:河南女子职业学院是经河南省民政府批准,国家教育部备案,由省教育厅主管的公办专科层次普通高校。
第四条 办学地址:
南校区:郑州市金水区经七路22号
北校区:新乡市获嘉县亢村镇黄河大道西100米
第五条 办学性质:公办
第六条 办学层次:专科
第七条 办学类型:高等职业学校
第三章、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八条 学校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制定招生政策,协调处理招生工作相关事宜。
第九条 学校招生就业处是组织和实施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在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全权负责河南女子职业学院招生工作,所有招生信息均通过河南女子职业学院官网、河南女院阳光招生公众号发布。
第十条 为保证单独考试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由学校纪检监察小组对招生、考试和录取工作所有环节进行全程监督,切实做到公正、公平、公开。
第四章、招生计划及收费标准
第十一条 严格按照河南省教育厅核批的招生计划执行。学校招生计划主要公布渠道:一是通过省级招生管理部门向社会公布:二是通过学校官网、河南女院阳光招生微信公众号向社会公布。若招生专业和计划有所变动,以省教育厅和省教育考试院公布的为准。
第十二条 学校严格执行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河南省财政厅、河南省教育厅(豫发改收费[2020]456号)文件的规定收取相关费用。学费:文科类3700元/生/年,理工类4200元/生/年,艺术类6000元/生/年。住宿费标准暂定:600元/生/年(8人间),如遇政策调整,按政府最新政策执行。
第五章、志愿填报、准考证打印、考试与成绩
1.志愿填报:考生凭2024年河南省普通高考14位考生号、身份证号在“河南省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服务平台"(https://pzwb.haeea.cn/)上填报我校志愿(招生代码:6353)和相关专业。全省统一报考时间为2024年3月19日9时至3月21日18时。
2. 对于获得由教育部主办或联办的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三等奖及以上奖项,或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主办或联办的省级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一等奖的中职毕业生和具有高级工或技师资格、获得县级劳动模范先进个人以上称号的在职在岗中职毕业生,可免试录取进入高校专科招生相同或相近专业学习。
3. 符合免试条件的考生需本人填写《河南省普通高等学校2024年技能拔尖人才免试录取考生申请表》,提出免试入学申请。由生源学校负责确认考生获奖情况并将登记表、考生身份证、技能竟赛获奖证书原件、复印件于2024年3月25日前以安全方式送达我校招生就业处(郑州市金水区经七路22号河南女子职业学院招生办公室)。上述资料通过省教育厅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处进行技能竞赛情况复审备案。备案通过后,我校官网公示拟录取考生名单,公示无异议者,我校将名单报省教育考试院办理录取手续,被免试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其他类型的普通高校招生考试。
4.退役士兵考生免文化素质考试,参加我校组织的职业技能测试。考生本人须对申请资料真实性负责,对提供虚假材料获取相应资格的,一经查实,将依据相关规定,取消其当年报名、考试和录取资格。
5.考试工作在河南省教育厅和河南省教育考试院的监督和指导下进行。考试采用"文化素质+职业技能"方式,依照我校培养目标中对知识能力的要求,"文化素质"考试包括语文、数学、英语知识等,依照相关文件精神,“职业技能"测试包括职业适应性测试或职业技能测试等。
6.准考证打印时间:4月6日上午8:00-4月7日下午18:00;
7.考试地点:新乡市获嘉县亢村镇黄河大道西100米河南女子职业学院
备注:文化素质考试和职业技能测试时间如有改变,以准考证打印考试时间为准
(一)文化素质考试
有高中学业水平成绩的考生免文化素质考试,根据考生高中学业水平考试语文、数学、英语科目成绩等级进行赋分,赋分标注:A-D分别按90%、80%、70%、60%进行赋分,作为考生的相应科目成绩(语文100分,数学50分、英语50分,总分为200分);
中职毕业生及没有取得学业水平测试成绩的社会考生需参加文化素质考试。考试科目为语文、数学、英语三科,语文100分、数学50分、英语50分,总分为200分。
1.考试时间:4月8日--4月9日(以准考证打印考试时间为准);
2.考试内容:语文、数学、英语大综合;
3.考试方式:120分钟闭卷笔试;
(二)职业技能测试
总分为200分。
1.测试时间:以准考证打印考试时间为准;
2.测试内容与方案:以二级学院为单位,根据专业特点进行职业技能测试;
美术与设计学院
环境艺术设计专业、视觉传达设计专业、数字媒体艺术设计专业(专业课150分)
一、职业技能测试
1. 测试内容:根据考场提供图片完成一幅素描作品。
要求:
(1) 构图合理、比例结构准确;
(2) 黑白灰关系明确、能较好的表现物体的空间感、质感、量感;
(3)考试结束后试题图片随试卷一起上交,不得带出考场。
2.测试时间:60分钟
3.测试材料准备:
(1)学校统一提供试卷(8开素描纸1张)
(2)考生自备考试所用工具如:画板或画夹、铅笔或炭笔,纸胶带或夹子、橡皮等。
(二)书画艺术专业(专业课150分)
1.测试内容:根据考场提供的图片完成书法临摹。
要求:
(1)四尺对开试卷竖式使用,准确表现用笔和结字特点;
(2)不得改变范本字样的原有排序,不可出现错字、漏字、无涂改;
(3)落款不得书写与考试内容无关的字,一律以"甲辰年春月书"为准,不允许出现姓名,不盖印章:
(4)测试结束后试题图片随试卷一起上交,不得带出考场。
2.测试时间:60分钟
3.测试材料准备:
(1)学校统一提供试卷(四尺对开宣纸1张)。
(2)考生自备考试所用工具如:笔、墨、砚台、毛毡、镇尺、笔洗、字笔等。
二、职业适应性测试(总分值50分)
测试过程分为自我介绍、专业认知、职业规划三个环节(时长5分钟)
1.自我介绍:个人学习经历,爱好、特长等情况(1分钟内);
2.专业认知:现场抽选题目进行回答,考查考生对报考专业的知识储备、认同程度(2分钟内);
3.职业规划:结合所报专业阐述个人的职业规划(2分钟内)。
音乐与传媒学院
(一) 音乐表演专业 (声乐或器乐二选一,总分200分)
1.声乐
(1)清唱歌曲一首,曲目自选。(3分钟以内) (160分)
(2)第二特长展示(2分钟以内) (40分)
2.器乐
(1)演奏乐曲一首,曲目自选。(3分钟以内) (160分)
(2)第二特长展示(2分钟以内) (40分)
(二)舞蹈表演专业 (总分200分)
(1)舞蹈剧目表演:剧目自选(3分钟以内) (160分)
(2)基本功展示:(30分)
(3)第二特长展示:(2分钟以内) (10分)
(三)播音与主持专业 (总分200分)
(1)即兴评述:题材不限,稿件自备(3分钟以内) (80分)
(2)文稿朗读:题材不限,稿件自备(3分钟以内) (80分)
(3)第二特长展示(2分钟以内) (40分)
(四)戏剧影视表演专业 (总分200分)
(1)表演:影视片段表演展示(3分钟以内) (80分)
(2)台词:文稿朗诵,题材不限,稿件自备(3分钟以内) (80分)
(3)第二特长展示(2分钟以内) (40分)
信息工程学院
计算机应用技术专业、计算机网络技术专业、云计算技术应用专业、软件技术专业、信息安全技术专业、现代移动通信技术专业、大数据技术专业、动漫制作技术专业、数字媒体技术专业、融媒体技术与运营专业、网络直播与运营专业。
一、测试形式:上机(电脑)答题,总分值 200分。考生依居准考证时间、地点安排分批进入考场(机房),完成身份核验、签到。考生输入姓名、考生号后生成题目,做完方可提交,提交成功后考生需及时离场,不能停留。
二、测试时间:90分钟。
三、测试内容:
1.职业技能测试(100分):选择题、判断题、填空题。
2.职业适应性测试(100分):简答题、论述题。
综合考查考生的基本素养、职业发展潜质、实践意识能力和持续学习能力,侧重考察考生的道德修养、思想素质、法纪意识、心理素质、科学素质、人文素质、职业认知及价值取向。
财经商贸学院
大数据与会计专业、大数据与审计专业、电子商务专业、跨境电子商务专业(总分值200分):
职业适应性测试:
1.自我介绍(需隐去姓名,2分钟介绍自身特长、优势、专业认知等);
2.现场从备选试题中随机抽选3道题进行回答(考核考牛表达能力、创新思维能力、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考官可根据学生回答情况,酌情提出额外问题让学生解答,以考察学生应变能力、心理健康状态。
现代服务与管理学院
(一)高速铁路客运服务专业(总分值200分)
职业适应性测试:
1.自我介绍(需隐去姓名,时间1分钟);
2.才艺展示(若有道具应便于随身携带,2分钟以内);
3.现场从所报专业相关试题三套中随机抽选一套进行回答(考核考生心理素质、语言表达能力、创新思维能力、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 的能力、职业倾向、职业能力)。
报考要求:身高女160以上、男 175以上; 体态匀称; 听力及辨色力正常; 无久治不愈的湿疹、牛皮癣等皮肤病、无纹身、无疤痕。
(二)研学旅行管理与服务专业(总分值200分)
职业适应性测试:
1.自我介绍(需隐去姓名,时间1分钟);
2.才艺展示(若有道具应便于随身携带,2分钟以内);
3.现场从所报专业相关试题三套中随机抽选一套进行回答(考核考生心理素质、语言表达能力、创新思维能力、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 的能力、职业倾向、职业能力)。
(三)社会工作专业、智慧健康养老服务与管理专业、现代家政服务与管理专业、行政管理专业(总分值200分)
职业适应性测试:
1.自我介绍(需隐去姓名,时间1分钟);
2.论述行业发展趋势、行业动态认识(2分钟以内);
3.现场从所报专业相关试题三套中随机抽选一套进行回答(考核考生心理素质、语言表达能力、创新思维能力、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 的能力、职业倾向、职业能力)。
体育学院
(一)运动健康指导专业(总分值200分)
1.职业技能测试
(1)100 米跑(40分)
(2)立定跳远(40分)
(3)实心球(40分)
2.职业适应性测试
(1)专业知识考查:体育专业相关知识,现场抽题(2分钟以内) (40分)
(2)现场问答(2分钟以内) (40分)
(二)体能训练专业(总分值200分)
1、职业技能测试:
篮球、足球、排球、武术四项选一进行专项测试
篮球:
(1)1分钟定点投篮(40分)
(2)助跑摸高(40分)
(3)半场运球V字型上篮(40分)
足球:
(1)一分钟颠球(40分)
(2)运球绕杆射门(40分)
(3)5*25折返跑(40分)
排球:
(1)扣球(40分)
(2)发球(40分)
(3)助跑摸高(40分)
武术:
(1)立定跳远(40分)
(2)拳--自选套路(40分)
(3)器械--自选套路(40分)
2、职业适应性测试
(1)专业知识考查:体育专业相关知识,现场抽题(2分钟以内) (40分)
(2)现场问答(2分钟以内) (40分)
(三)体育艺术表演专业 (总分200分)
1.形体综合素质测试(5分钟以内) (100分)
内容包括: a: 把杆部分内容:搬腿、踢腿、控制;b:地面部分内容:竖叉、横叉;
要求:考生基本功测试女生需穿紧身体操服、浅色裤袜、软底练功鞋;男生需穿白色紧身背心、黑色短裤、软底练功鞋。
2.操舞组合表演(2分钟以内) (100分)
现场表演,内容不限。
要求:表演的操舞(现代舞、拉丁舞、古典舞、啦啦操、健美操均可),自带音乐(必须用U盘或者MP3、MP4能接到音响或电脑设备上的工具,不符合要求的不予播放),时间限定在2分钟之内。
第六章、录取原则
第十三条 经教育部批准,2024年面向河南省招生。
第十四条 录取新生基本条件:
1..符合教育部《2024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的报名条件;
2录取时进档考生的专业分配:根据本人专业志愿及我院招生计划,按照文化素质测试加职业技能测试总成绩由分到低分择优录取,总分相同者,先后依据文化素质考试成绩、职业技能考试成绩进行排序。若招生专业计划出现缺额,根据考生的志愿与文化课成绩进行调剂;若考生所有专业志愿均不能满足,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将其调剂录取到招生计划未完成的专业,如不服从专业调剂,对其作退档处理:
3.我校各专业(类)不限男女比例,不限文理科;
第十五条 享受加分政策的考生提交相关文件证明后,学院将按照河南省教育厅及河南省教育考试院有关规定进行审核,符合条件者按规定直接计入单招成绩。
第十六条 学校根据录取原则确定预录取名单,报学校单独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批准,在学校官网(https://www.henz.edu.cn)、河南女院阳光招生公众号公示五个工作日,对无异议的名单,报河南省教育考试院办理录取手续。
第十七条 新生入校后,学院将进行新生资格复查,对不符合录取条件或有违规、违法行为者,取消其入学资格和学籍。
第七章、奖、助学金及资助制度
第十八条 奖助措施:奖(助)学金设置:学校建立了完善的资助政策体系,对品学兼优的学生实施奖励,对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进行资助,确保不让一名学生因家庭经济困难而失学。
1.国家助学贷款每生每年最高可以申请16000元;
2.国家奖学金:奖励特别优秀的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专科生,8000元/人/年。颁发国家统一印制的荣誉证书;
3.国家励志奖学金:奖励资助品学兼优、家庭经济困难的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专科生5000元/人/年。颁发河南省教育厅统一印制的荣誉证书;
4.国家助学金:资助家庭经济困难的全日制专科生,按照不同情况,可申请4300元/生/年,3300元/生/年,2600元/生/年三档;
5.勤工助学:学校设立校内勤工助学岗位,学生可以利用课余时间参加学校组织的勤工助学活动,通过劳动取得一定报酬,改善学习和生活条件等。勤助学岗位优先向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提供。
第八章、毕业文凭
第十九条 毕业和就业:修完教育教学计划规定内容,成绩合格,颁发国家承认、教育主管部门统一电子注册的河南女子职业学院普通专科毕业证书;学校招生就业处负责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
第九章、附则
第二十条 严禁任何机构或个人私自以我校名义进行非法招生等活动,违者我校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希望考生和家长不要轻信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的非法招生行为。
第二十一条 本章程以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有关政策为依据。学校以往有关招生工作的要求、规定如与本章程相冲突,以本章程为准;本章程若有与国家和上级有关策不一致之处,以国家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
第二十二条 章程自批准之日起施行,本章程由学校招生就业处负责解释